| 2006中国(广州)时尚文化大奖评选方案出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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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(发布时间:2006年07月27日 来源:信息中心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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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办单位:中国服装设计师协会、中国黄金协会、广州日报报业集团、广东电视台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:广州服装设计师协会、广东省黄金协会、广东省金银首饰商会、广东海印缤缤广场、广州日报报业集团·大洋网、广州日报报业集团·信息时报、广州华协明星策划经纪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:广州服装行业协会、广东省美容美发协会、广州美博城、广州金龙盘国际鞋业皮具交易广场 支持单位:波西米亚摄影机构 参评范围 人物评奖: 1.第四届中国(广州)十大时尚风云人物杰出成就奖评选 2.第六届中国(广州)十佳服装设计师评选 3.第四届中国(广州)十佳模特评选 4.第六届中国(广州)十佳时尚摄影师评选 5.第二届中国(广州)十佳摄影师评选 6.第四届中国(广州)十佳时尚评论员评选 7.第三届中国(广州)十佳形象设计师 品牌与机构评奖: 1.第三届中国(广州)最具时尚家居十大品牌评选 2.第四届中国(广州)最具时尚商城评选 3.第三届中国(广州)最具时尚居所评选 4.第三届中国(广州)最具时尚饮食评选 5.第三届中国(广州)最具时尚宾馆评选 6.第四届中国(广州)最具时尚十大美妆品牌评选 7.第四届中国(广州)最具时尚十大服装品牌评选 8.第四届中国(广州)最具时尚十大童装品牌评选 9.第三届中国(广州)最具时尚十大皮具品牌评选 10.第三届中国(广州)十大形象设计机构评选 11.第一届中国(广州)最具时尚通讯品牌评选 12.第二届中国(广州)最具时尚家用电器品牌评选 13.第二届中国(广州)最具时尚汽车品牌评选 14.第二届中国(广州)最具时尚金融产品品牌评选 15.第二届中国(广州)十大婚纱摄影机构评选 16.第二届中国(广州)最具时尚十大珠宝首饰品牌评选 评分指标和评分办法 1.人物评奖:评奖方法由评审委员会评选。 2.品牌与机构评奖:评奖方法由市场评分和专业评分组成 评选时间 1.人物评奖时间:2006年7月21日-28日。 2.品牌与机构评奖:2006年7月12日 回报 (一).荣誉回报: 获奖个人机构及品牌可获得以下荣誉回报: 人物评奖:第四届中国(广州)十大时尚风云人物杰出成就奖、第六届中国(广州)十佳服装设计师、第四届中国(广州)十佳模特、第六届中国(广州)十佳时尚摄影师 第四届中国(广州)十佳时尚评论员、第三届中国(广州)十佳形象设计师 品牌与机构评奖:第三届中国(广州)最具时尚家居十大品牌、第四届中国(广州)最具时尚商城、第三届中国(广州)最具时尚居所、第三届中国(广州)最具时尚饮食机构、第三届中国(广州)最具时尚宾馆、第三届中国(广州)最具时尚十大美妆品牌、第四届中国(广州)最具时尚十大服装品牌、第四届中国(广州)最具时尚十大童装品牌、第三届中国(广州)最具时尚十大皮具品牌、第三届中国(广州)十大形象设计机构、第一届中国(广州)最具时尚通讯品牌、第一届中国(广州)最具时尚家用电器品牌、第一届中国(广州)最具时尚汽车品牌、第一届中国(广州)最具时尚金融产品品牌、第二届中国(广州)十大婚纱摄影机构、第二届中国(广州)最具时尚十大珠宝首饰品牌 (二).奖励回报:奖杯和证书 (三).广告回报 组委会咨询电话:020-83280379 83280316 83280060 传 真:020-83280790 地 址:广州市越秀区起义路1号海印缤缤广场638室 2006中国(广州)国际时尚周组委会 时尚周官方网站:www.gzfashion.cn(广州时尚网) E—mail:2005gzfashion@163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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